会签
当一个步骤是“会签”步骤时,允许多人受理。比如流程: A->B->C 如果定义了步骤B属于会签步骤,那么在A步骤递交到B步骤时,允许递交给多个人受理B步骤。
会签步骤具有如下特点:
- 当由步骤A递交到步骤B,递交给了多个人,当所有人都没有签收时,步骤A的执行者可以主动收回他做的递交。并且收回其中一个递交时,所有由他递交到步骤B的递交全部自动收回。当有一个人签收后,就不允许再主动收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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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步骤B的受理人签收后,再退回, 所有会签的传递都强制退回,即使其他人已经签收。注意:当某人已经递交到下一步C后,其它会签人就不能退回。
- 递交的签收:自己签收自已的,不影响其它会签人的签收操作
- 退回的传递记录的取消退回:取消一个同时所有的退回都取消
- 退回的传递记录的签收:签收一个同时签收所有会签传递
- 退回的传递记录的拒收:拒收一个同时拒收所有会签传递
- 会签步骤的递交:仅当所有会签人都递交后,下一步才能进行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