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位编码及部门名称

 

    企事业单位在使用万思协同平台时,应用方式是多样的。对于独立自主的分支机构,下属单位,分公司等,可以使用独立的协同平台,各自互不干扰。也可以让这些分支机构,下属单位,分公司统一使用同一个协同平台。这样一来,分支机构,下属单位,分公司等中的部门就可能会存在同名的部门。比如每个地税分局都可能存在“纳税服务科”,“计财信息科”等。如果区分这些同名的部门呢?--系统引入了“单位编码”的概念:同一个分支机构、下属单位、分公司中的部门具有相同的单位编码。也可能理解为单位编码相同的部门,他们隶属于同一个分支机构、下属单位、分公司。

    因此在万思协同平台中,部门在命名上遵循如下的原则:

  1. 单位编码相同的部门名称不允许相同。


    对于单位编码相同的所有的部门,无论他们的是如何分级的,他们都不允许重名。即:使用单位编码和部门名称可以定位到唯一的职能部门

  2. 不同级别的虚拟岗允许名称相同。

    比如在“管理一科” 下存在“税源管理岗” ,也允许在“管理二科”下存在“税源管理岗”。

  3. 单位编码允许为空,可以不设置